16日,*ST盐湖发布公告称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告,2019年8月15日,*ST盐湖收到债权人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实业”)的《重整申请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泰山实业以*ST盐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ST盐湖公司进行重整。
*ST盐湖表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显示,自2013年以来,泰山实业与*ST盐湖签订了多份业务承包合同与劳务用工合同,约定由泰山实业向*ST盐湖多个项目提供设备维护检修、职工餐饮劳务等服务。相关合同签订后,泰山实业均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履行了其全部合同义务,*ST盐湖应按约付款。但截至2019年7月9日,经泰山实业多次进行债权催收,*ST盐湖仍欠付泰山实业劳务款439.00万元。
2019年7月15日,泰山实业要求*ST盐湖于2019年7月31日前偿付前述债务。*ST盐湖确认所负欠款与金额全部属实,但由于公司目前面临一定的经营困难,资金短缺,无力支付泰山实业主张的439.00万元到期债务。
资料显示,*ST盐湖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近年来,公司业绩遭遇“滑铁卢”。
今年4月26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盐湖股份”变更为“*ST盐湖”。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7月14日,*ST盐湖发布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亏4.2亿元~5.5亿元,较去年同期11.79亿元的亏损明显收窄。对业绩变动原因,*ST盐湖表示,一方面,报告期公司氯化钾产品销量及售价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增加。其中销售229.9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0.45万吨,平均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85元/吨。另一方面,报告期公司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盐湖海纳PVC一体化项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还处于亏损状态,总体亏损额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原创文章,作者:朱 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gphq.6ke.com.cn/?p=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