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新国八条”的北京版本实施细则“京十五条”2月16日正式对外发布。其最引人关注之处,是在第十条中规定了“外地人在京购房需连续纳税5年”。相较于此前纳税一年的“限外”措施,“京十五条”的严厉程度骤然加大。当天,这个“限外”规定就引发了巨大舆论反弹。显然,连续并且还不是“累计”5年的纳税规定,对那些即便在京工作但却没有住房也没有连续5年纳税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员是极为严厉的,如若该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几乎堵死了外地人在京购房的可能性。
作为“新国八条”的地方配套措施,北京的实施细则在出台之前就传出要比“新国八条”严厉的风声。而仔细研读“京十五条”全文,其余各条款并没有什么值得轰动之处,唯独第十条的“限外”规定,看似为外地户籍人员留下了口子,实际大体堵死,最起码,也大大地延缓了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购房的进度。
“京十五条”的限外规定,让人不禁联想到前不久北京在购车上对外地人的限制,那个规定中同样有外地人要在京纳税5年的条款。但“车事”小“房事”大,同样限外,给人的感受却截然不同。之于希望在京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不能买车尚可等待,不能买房却实难忍受。坦率而言,即便认可北京市对房价调控的大方向,但5年的连续纳税规定,显系过于严厉而无情,充斥着浓烈的排外色彩。对于限购,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包括北京在内的地方政府在治理房价上已开始不择手段。其用词的情感色彩,或褒或贬,观者自明。
根据“宜居城市研究室”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市房价排行榜”,北京以22310元/平方米紧随杭州位居第二。这样的名次和价位没什么大惊小怪,北京拥有太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特殊的格局对其房价有着足够的支撑。某种意义而言,北京的高房价有其合理之处,北京的房产相较于其他地方,明显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这所有的一切因素,决定了北京这个城市不仅能够吸引各地的人才为己所用,也能够吸引各种各样的投资、投机者。
“京十五条”此番限外之所以如此严厉,大体也是出于抑制投机行为。但是,动机虽可理解,手段却值得商榷。5年连续纳税之限,究竟出于何种科学推算?如若将投机赶尽杀绝,10年纳税岂不更好?据报道,1月份北京卖出的住房,44.8%都是非本市居民购买,而且这个比例创出了历史高点。问题是,这是否足以推导出严格限外的合理性?对那些虽是外地户籍但却需要在京购房的需求,其合理性是否只能体现在纳税满5年?
作为首都,北京的政策之于全国有着标杆意义。其对“新国八条”的超力度践行,自然也可视为以对国家政策雷厉风行的执行,为全国树立榜样。但是,榜样的力量不能仅看到正面,也应充分认识到其可能存在的负面效应。作为全国人民的首都,囿于城市资源有限,未尝不可出台一些可以理解的内外有别的政策,但如此严厉地以户籍为壑,必定会让北京蒙尘。
当然,名声得失不是政策制定的主要考量,甚至,经济利益得失也不是此番强力限外的权衡,那么恐怕只能认为,对于调控北京房价,除了让户籍更加具有含金量而让人羡慕,城市管理者已无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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