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12月3日晚间公告称,经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参股38.9%的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及其股权比例等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持股14.80%,川投能源持股比例减至33.14%。
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出资给新光硅业1000吨多晶硅项目国家专项资金10000万元,由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截至2005年, 国投资产陆续向新光硅业拨付资金8500万元 。同时,从2003年开始,国投资产多次要求确权,新光硅业董事会也曾专门研究国投资产入股事宜,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国投资产未能最终成为股东。对于国投资产已经拨付到位的8500万,新光硅业作为专项应付款进行了账务处理。
因入股事宜发生争议,国投资产于2011年4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国投资产、新光硅业双方同意新光硅业使用国投资产投入的中央专项资金85OO万元向国投资产支付资金占用费4200万元,并待国投资产向新光硅业补足未投入的中央专项资金1500万元后,国投资产将累计向新光硅业投入的中央专项资金1亿元和应收新光硅业资金占用费4200万元作为对新光硅业的投资。2012年9月20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代国投资产以国债资金(股权投资)名义向新光硅业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500万元。
新光硅业股东会决议同意:国投资产将8500万已到位资金、2012年9月20日到位的1500万元资金以及双方认可的资金占用费4200万元,合计14200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入股公司,其中:5359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8841万元增加公司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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