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与首相分别有什么权利
女王的权利
英国女王是英国的国家元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上面。女王只是象征,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即“临朝而不理政”。
在英国法律中女王是一个自然人,必须像其他所有人一样遵守法律。但是女王作为国家元首不能被起诉,作为个人亦不能被控告,因为女王是国家的象征及其主权的体现。然而,女王是否能够成为诉讼上之当事人是未定的。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期间,议会曾经控告查理一世叛国,但在查理二世上台后整个过程被宣告非法。
首相的权利
女首相作为英国的政府首脑,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女首相还应该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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